長榮四段票/長榮四腿票最後一段不飛會怎樣?No-show 費、退稅、棄票規定一次看懂
文章作者:奶茶團長 Difeny|IATA 國際票務證照、走跳 50 國、歐洲旅行 20 年 發布日期:2026 年 10 月|最後更新:2026 年 10 月(規定變動時會更新)
文章索引
- 長榮四段票/長榮四腿票最後一段不飛會怎樣?No-show 費、退稅、棄票規定一次看懂文章作者:奶茶團長 Difeny|IATA 國際票務證照、走跳 50 國、歐洲旅行 20 年 發布日期:2026 年 10 月|最後更新:2026 年 10 月(規定變動時會更新)
- 先講結論
- 30 秒看懂:長榮四腿票哪一段不飛會怎樣?
- 為什麼台灣人最常問「長榮第四腿不飛會怎樣」?
- 什麼是四腿票?先看懂「搭乘聯」
- 最後一腿不飛,前面的航段會被取消嗎?
- 中間段不飛,為什麼最危險?
- 長榮 no-show 費什麼時候會被收?
- 沒飛的那一腿,稅可以退嗎?
- 第四腿拉到隔年?先確認機票效期
- 什麼是棄票(throwaway ticketing)?哪些買法是違規的?
- 不飛最後一段,會被長榮追討差價嗎?法律怎麼看?
- 不飛最後一段,會影響無限萬哩遊會員嗎?
- 透過旅行社開票,要注意什麼?(ADM)
- 〔奶茶團長的機票提醒〕確定第四腿不飛,正確的 5 個步驟
- 不同情況怎麼做?一張表幫你判斷
- 常見問題 FAQ
- 奶茶團長想說
先講結論
長榮四段票/長榮四腿票(多段票)最後一段不飛,已經搭乘的前三段不會受影響;但正確做法是在起飛前主動取消那一段,才能退回未使用航段的稅費,也不會留下 no-show 紀錄。 如果沒飛的是「中間段」,後面所有航段都會被系統自動取消。另外,一開始就打算不飛、只為了買比較便宜的票,屬於航空公司禁止的「棄票(throwaway ticketing)」,航空公司保留追討票價差額或處分會員帳號的權利。我飛過12張四腿票,這一篇完整說給你聽。
一句話:行程變了可以不飛,但不要「直接不去」。起飛前先取消,稅拿回來,紀錄也乾淨。
30 秒看懂:長榮四腿票哪一段不飛會怎樣?
| 情況 | 會發生什麼 | 正確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最後一段(第四腿)不飛 | 前面已搭的航段不受影響,只有該段失效 | 起飛 24 小時前取消,申請退還未使用航段稅費 |
| 中間段(去程或轉機段)不飛 | 後面所有航段自動取消 | 起飛前先改票,不要直接不搭 |
| 沒取消直接 no-show | 之後改票、延期或退票時可能加收 no-show 費 | 確定不搭就主動取消 |
| 第四腿想拉到隔年 | 超過機票效期(一般自啟程日起一年)就訂不進去 | 先看機票上的 NVA 日期 |
| 一開始就打算不飛(棄票) | 違反票價規則,可能被追差價、影響會員帳號 | 買你真正要飛的行程 |
| 透過旅行社開棄票 | 旅行社可能被航空公司開 ADM 追款,再轉嫁給你 | 不要要求旅行社這樣開 |
為什麼台灣人最常問「長榮第四腿不飛會怎樣」?

台灣出發去歐洲、北美,很多人買的是長榮的「四腿票」:外站→ 台北 → 目的地→ 外站,回程再轉一次,總共四張搭乘聯。也有人開「外站票」,第一段從國外出發,最後一段飛回國外,於是第四段常常就是「用不到的那一段」。
我自己也遇過,我飛過12張四腿票,其中一張的第四腿我日期在第三腿的300天之後,因為實在太久,差點忘記飛。幸好後來接上另一張四腿票,把兩張票變成循環,就非常順利完成了好幾趟旅行。
這個問題我在粉專、IG 被問過非常多次,大家最怕的其實就三件事:前面的票會不會被取消?會不會被罰錢?會不會被長榮記一筆?這篇用國際票務的角度,一次講清楚。
什麼是四腿票?先看懂「搭乘聯」
一張機票由幾張「搭乘聯(Flight Coupon)」組成,每一張搭乘聯對應一個航段。四腿票就是四張搭乘聯,綁定為同一張票,例如:
| 搭乘聯 | 航段範例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第 1 段 | 曼谷→ 台北 | 去程第一段 |
| 第 2 段 | 台北→ 維也納 | 去程第二段 |
| 第 3 段 | 維也納 → 台北 | 回程第一段 |
| 第 4 段 | 台北→曼谷 | 回程最後一段,俗稱「第四腿」 |
(上表為說明用的航段範例,實際航線依你的機票為準。)
國際航空業的通則是:票價是用「整個行程」計算的,搭乘聯必須依照機票上的順序使用。 這就是為什麼「哪一段不飛」,結果會差很多。
最後一腿不飛,前面的航段會被取消嗎?
不會。 前三段都依序搭完,第四段沒有使用,只是那一張搭乘聯失效。系統的自動取消是「往後」作用的:某一段沒出現,後面的航段才會被取消。第四腿已經是最後一段,後面沒有航段可以被取消,所以不會回頭影響你已經飛完的行程。所以,第一腿一定要啟動飛行,才有第二三腿你最在意的主要行程,但第四腿沒有去飛,就等於最後一段沒有使用。跟前面已經飛完的三段票沒有關係。
但「不會被取消」不等於「沒有任何影響」,下面這幾點才是重點。
中間段不飛,為什麼最危險?
中間段沒搭,後面所有航段會被自動取消。 例如第二段沒飛,第三、第四段就會一起被取消,回程直接消失。
常見的情境:
- 去程想改搭別家航空,或自己提早出發,第一段沒用 → 整張票後面全部取消
- 轉機點想多玩幾天,自己買另一張票去目的地,第二段沒用 → 回程沒了
- 在轉機點直接出關不飛下一段 → 後段全部作廢
所以如果行程改變的是中間段,一定要在起飛前聯絡開票單位改票,不要以為「我回程還會去搭就好」。
長榮 no-show 費什麼時候會被收?

很多人以為「沒出現就會被扣錢」,其實 no-show 費通常不是當下扣款,而是之後你回頭要改票、延長效期或退票時,才會被收取。
依目前公開資料,長榮的做法大致是:訂位後沒有搭乘,也沒有在起飛前 24 小時取消或更改,之後若要改票或延長機票效期,需要另外付一筆 no-show 費用,金額依航線不同而不同;若要退票,則會收退票手續費。因此最穩的做法是:確定不搭,就在起飛 24 小時前向原開票單位取消機位。
〔奶茶團長的機票提醒〕
no-show 費的金額和規則是寫在每張票的票價規則(Fare Rules)裡,不同票價產品(例如輕省、基本、經典、尊寵)差很多。想知道自己的票怎麼算,要看的是「票價規則」,不是看別人的經驗分享。
沒飛的那一腿,稅可以退嗎?
可以申請退還未使用航段中、可退還的政府稅費。 即使是不可退票的便宜票種,未使用航段裡由政府徵收的可退稅費,通常仍可申請退還。要注意的是:
- 機場稅、出境稅這類政府稅費:未使用的部分可以申請退
- 燃油附加費(YQ/YR):屬於航空公司收取的附加費,能不能退要看票價規則
- 訂位服務費:部分使用的機票不一定能退,依規定辦理
- 一定要在機票效期內申請,過期就很難處理
實務上,第四段的退稅金額通常不多,但起飛前取消跟 no-show 之後才處理,差別可能在於有沒有先被扣一筆費用。
第四腿拉到隔年?先確認機票效期
很多人問「第四段日期改到明年,到時候再決定要不要飛」,這時候第一件事是看效期。
依長榮運送條款,機票效期一般是自啟程日起一年;若機票完全沒使用過,則從開票日起算一年。所以:
- 第一段出發後一年內,第四段才訂得進去
- 超過效期的日期,系統根本無法改訂
- 有些特價票種效期比一年短,要看你的票價規則(機票上的 NVA 欄位就是「最晚有效日期」)
另外,啟程後如果因病無法搭乘,長榮可以依規定延長效期(不可延期的票種除外),需要醫生證明。
〔奶茶團長的機票提醒〕
看機票時,找 NVB / NVA 兩個欄位:NVB 是「在這天之前不能用」,NVA 是「在這天之後不能用」。第四段要拉到多晚,答案就寫在 NVA 上。或者,其實你在搜票網上就知道自己能否找到機票了,因為超過一年的時間是訂不到的。
什麼是棄票(throwaway ticketing)?哪些買法是違規的?
棄票指的是:買一張含多個航段的票,一開始就打算不飛其中某一段,因為這樣買比只買實際要飛的航段便宜。 它不是法律名詞,而是航空公司在運送條款和票價規則中禁止的訂票行為。
| 名稱 | 做法 | 為什麼違規 |
|---|---|---|
| 棄票 Throwaway ticketing | 買來回票只飛去程,因為來回比單程便宜 | 使用了不符合實際行程的票價 |
| 隱藏城市 Hidden city/Skiplagging | 要去 A,買經 A 轉機到 B 的便宜票,在 A 就下機 | 刻意不飛最後一段以取得低價 |
| 背對背開票 Back-to-back | 用兩張來回票交錯使用,規避停留天數限制 | 規避票價使用條件 |
| 延伸點 Point beyond | 開到比實際目的地更遠的城市,拿到較低票價 | 同上,刻意不飛後段 |
| 跨國售票 Cross-border selling | 假造出發地,用其他國家較便宜的票價開票 | 違反票價適用地區規定 |
關鍵在「意圖」。 行程臨時改變而沒飛最後一段,是正常的行程變更;一開始就設計好不飛,才是棄票。
不飛最後一段,會被長榮追討差價嗎?法律怎麼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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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公司的條款通常保留一項權利:如果你沒有依序使用全部航段,可以依你「實際飛的行程」重新計算票價,向你追收差額。
實務上,偶爾一次因行程改變而沒飛最後一段,很少被追究。各國法院對這類條款也有不同看法,最常被討論的是德國:
- 漢莎航空曾向一位跳過最後一段的旅客追討 2,112 歐元差價,最後敗訴,主要原因是法院認為追討金額怎麼算出來的並不清楚透明。
- 2025 年 12 月,德國聯邦最高法院(BGH)的判決被報導認定:旅客在訂票後才遇到無法預見的狀況而調整行程時,航空公司不得單純以「沒依序搭乘」為由追收差價。漢莎也已修改條款,德國、奧地利居民若因行程變更、生病、不可抗力等原因沒搭某段,不會被重新計價。
- 但同一篇報導也強調:刻意的 skiplagging 仍然不被保護,航空公司對刻意跳段的旅客,仍可拒絕後續運送。
這些是德國的判決,台灣旅客搭長榮,仍以長榮的運送條款和你的票價規則為準。我想強調的不是「法院站在旅客這邊所以可以這樣買」,而是:法律保護的是「計畫改變的人」,不是「刻意設計不飛的人」。
不飛最後一段,會影響無限萬哩遊會員嗎?

偶發一次,正常取消或 no-show,通常不會有問題。風險在於模式:
- 同一個會員帳號,反覆出現「最後一段都不飛」
- 反覆使用 hidden city 的組合
- 用同一個帳號幫很多人開這類票
航空公司系統會留下每張票的使用紀錄。條款上,對違規使用的會員,航空公司可以扣除哩程、取消會員資格。你辛苦累積的哩程和卡等,不值得拿來賭。
透過旅行社開票,要注意什麼?(ADM)
這是一般旅遊文章很少講、但從國際票務角度最重要的一點。
航空公司對旅行社有 ADM(Agency Debit Memo,代理商借項通知單) 機制:如果旅行社開出違反規定的票,例如明顯以棄票為目的的訂位,航空公司會直接向開票的旅行社追收票價差額和手續費,旅行社通常會再轉嫁給旅客。
所以:
- 透過旅行社開票,不要要求旅行社幫你開「打算不飛」的票
- 幫家人朋友代訂、或是從事代訂工作的人,更不要碰
- 合法的行程變更,記得透過原開票單位取消,紀錄才完整
〔奶茶團長的機票提醒〕確定第四腿不飛,正確的 5 個步驟
- 先查效期與票價規則:看 NVA 確認還能不能改期;看 Fare Rules 確認改票費、退票費、no-show 規定。
- 比較「改期」和「放棄」:如果隔年可能用得到,先問改期費加上票價差是多少,有時候比直接放棄划算。
- 起飛 24 小時前取消:向原開票單位取消(長榮官網買的找官網或客服;旅行社買的找旅行社)。
- 申請退還未使用航段稅費:請開票單位試算可退金額,確認哪些稅費能退。
- 保留紀錄:取消確認信、退款申請紀錄都要留著,日後有爭議才有依據。
不同情況怎麼做?一張表幫你判斷
| 你的情況 | 建議做法 | 風險 |
|---|---|---|
| 行程改變,最後一段確定不飛 | 起飛 24 小時前取消,申請退稅 | 低 |
| 最後一段可能明年還會用 | 先確認 NVA 效期,再評估改期費 | 低 |
| 中間段不想飛 | 一定要先改票,否則後段全部取消 | 高 |
| 突然生病無法搭機 | 備妥醫生證明,申請延長效期 | 低 |
| 一開始就打算不飛,只為了便宜 | 不要這樣買,屬於棄票 | 可能被追差價、處分會員 |
| 透過旅行社開打算不飛的票 | 不要這樣做 | 旅行社被 ADM,轉嫁給你 |
常見問題 FAQ
長榮最後一段不飛會怎樣?
已搭乘的前段不受影響,最後一段的搭乘聯失效。建議起飛 24 小時前主動取消,才能申請退還未使用航段的可退稅費,並避免日後改退票時被收 no-show 費。
長榮來回票只飛去程可以嗎?
行程改變而沒搭回程,是可以的,記得起飛前取消並申請退稅。但如果一開始就打算只飛去程、因為來回比單程便宜才買來回,屬於棄票,違反票價規則。
長榮去程沒搭,回程還能搭嗎?
不行。去程(或任何中間段)沒有搭乘,後面的航段會被系統自動取消。去程有變動,一定要在起飛前先改票。
長榮 no-show 費要多少?
金額依航線與票價產品不同。通常是在你之後要改票、延長效期或退票時才收取。確切金額請查你機票的票價規則,或詢問原開票單位。
沒飛的航段,稅可以退多少?
可退的是未使用航段中由政府徵收的可退稅費;燃油附加費能不能退要看票價規則。實際金額請開票單位試算。
退稅要在什麼時候申請?
要在機票效期內申請。長榮機票效期一般為自啟程日起一年。
不飛最後一段,會被列入黑名單嗎?
偶發一次正常的行程變更,通常不會。反覆出現刻意不飛的模式,才可能被認定為棄票,影響會員帳號。
華航、星宇也是一樣的規定嗎?
「搭乘聯依序使用、中間段沒搭後段取消」是國際航空業的通則,但 no-show 費、退稅細節每家航空、每個票種都不同,請以各家航空的運送條款和你的票價規則為準。
奶茶團長想說
機票是一份合約。票價是航空公司用整個行程算出來的,買你真正要飛的行程,是對這份合約的尊重,也是對自己的保護。
計畫改變很正常,人生本來就不會照著行程表走。重要的不是「能不能不飛」,而是用對的方式處理:起飛前取消、把稅拿回來、讓紀錄乾淨。
看不懂自己的票價規則、不確定該改期還是放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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